银行发放贷款主要包括贷款发放→登记台账→监督支付三个步骤。
1.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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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前台确认贷款全部法律文件齐备、企业满足贷前条件和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后,填写授信业务报告单,贷款指标通知单,分送风险管理、授信管理和计财、会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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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提款、转存手续,划入企业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至此贷款全部流程完结,转入贷后管理程序。
2.登录企业(和担保人)并上传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3.监督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监督贷款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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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提款属于委托支付的,银行专职人员根据企业支付申请,核对支付对象、金额等信息与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后,将贷款资金通过企业账户直接支付给交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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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企业自主支付的,企业需按借款合同约定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银行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