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调处范围包括:专利使用费纠纷、专利奖励费纠纷、
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
专利侵权纠纷等。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快。
3、
向法院起诉:可以有效的打击竞争对手,巩固已经拥有的市场优势地位,而且还可以从侵权人手中得到一笔补偿金。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
有法律效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