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由总公司设立,因此注销也由总公司负责办理,具体的注销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领取分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按工商局规定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至此,分
公司注销流程就办理完毕,比公司注销流程要简单许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