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店买车交过订金后还能退。但是
合同违约方要
承担违约责任。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
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商家
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通常在我们买车或买房的时候,商家都会让我们先交一部分“定金””或者“订金”,由于这两个词的读音都一样,往往会造成很多人掉入商家的陷阱,其实它们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宝盖头的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双方相当于立了一个约定,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买家买不起了,或者不想买了,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同样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比如卖家不想卖了,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这就是主
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总之一句话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这个言字旁的订金就不一样了,这种订金
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家支付了订金不想买了,卖家会把订金全部退给买家,如果卖家不想卖了,也不用双倍赔付给买家,只把买家交的订金退了就行了,一句话订金是可以退的要是你怕记不住,那只要明白这一点就行了,这个“定”是确定的定,代表就是确定了,是不能退的,言字旁的订是预订的订,这个订金是可以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