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共同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延伸】
问:夫妻一方不
承担共同债务怎么办?
答:夫妻离婚时,一方不愿承担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
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