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包括以下类型:
(一)
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
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
隐瞒境外存款罪
11、
私分国有资产罪
12、
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第九章)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
私放在押人员罪
5、
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
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