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
2、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3、《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
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