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为: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
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答辩阶段;、审理阶段;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注:民法典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