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催收的方法包括: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来催收;以及电话催收;函件催收;律师函催收;以及上门催收等合法的方式。但是不能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正当的方式来催收。
《商业
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
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