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规定: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款之规定:即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对
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中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被罚款200元、扣两分。”
以上就是关于疲劳驾驶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疲劳驾驶解决方案:
1.从外面直接租赁车辆,既保证了良好的车辆状况又合理的
规避安全风险。
2、第三方厂家自带车辆,既节省了车辆使用费用开支又能合
理安排更多的工程进程。
3、驾驶员驾驶车辆当天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或晚间加班时间
不得延迟超过23点以后,达到或超过的建议第二天强制休息半天(带薪休息,不算正常休息时间),尽量减少周
六、日加班。
4、用车单位要提前准备好安排用车计划、合理调派使用车辆,
确需特殊加班的使用车辆,应尽可能的提前告之驾驶员及车辆调度管理人员,以便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5、在使用车辆方面,应尽量合理安排行程,避免车辆因其它
种种原因跑冤枉路、跑“观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