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分为四种。根据我国法律,第一种,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且认为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第二种,行政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第三种,司法拘留一般是15日以下;第四种,
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且经过批准,可延长30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