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其有证据证明正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可以认定为主动投案,如果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以认为是属于自首,但是,犯罪嫌疑人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去在派出所投案的路上,只是自己陈述,无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
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