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根据交警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
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
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
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