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构成诈骗罪。个人
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至于数额较大,各个城市规定不尽相同,如北京市为3000元以上,而河南则为5000元以上。
至于公安机关立案,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必须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
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