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住房所有权人即债务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银行的债务,担保人需承担一般或保证责任。如果按照约定需承担一般责任,银行可在该住房不能还清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未还清部分的责任。如果按照约定需
承担连带责任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银行可直接要求由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2、两种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单独
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单独
起诉担保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