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股骨
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1、按《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伤残评定标准》股骨骨折无法评上伤残等级的。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的依据如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