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庭审在网上直播,目的是为了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接受群众监督,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3)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4)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