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由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立为治安案件处理。认定“轻微伤害”,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法医鉴定。被害人到医院就医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收集、调取医院的诊断证明”。
2、“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立即作出处罚裁决。侵害人应当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3、轻伤害以及重伤害案件的被害人通过公安机关向
犯罪嫌疑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可以就赔偿问题先行调解。
4、如果对方不主动给予伤害损害赔偿,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要求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