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
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条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
标的物灭失等。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当事人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当事人一方据此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