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按你述说的这类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由于种种原因事故没有处理完结,是不会影响车辆的年检的。
交警说要等到伤者全愈出院后,才出具
责任认定书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及时拿到交警出具的认定书后,既能明确了自己的责任,也可以及早让对方知道自己也应该负有什么义务了。也十分有利于这起事故的善后处置。
最后,对于对方因受伤后,向你提出过份的要求,我的建议是:
一是你可以不必急于求成的去催他出院,你越是催促他一次,他就给你加一次价码,让你和保险公司都无法接受;脱离和他直接接触,让他爱住多久的院就住多久,等到他自认为好了,再说后事,你也不要再给对方垫付任何费用了。因为,伤者没有全愈,交警也不会给你们进行处理。
二是,你要保持和交警的联系和沟通,向交警讲对方的情况和你想急于解决事故的要求,并请交警与对方协商和沟通,他们出面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你和对方在协调不成时,你就支持他去法院起诉,把你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这是当今交通赔偿通过判决,才有利于事故的解决;法院判多少钱,保险公司就赔多少钱。
四是,如你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话,你可将双险和双证的复印件交给交警后,就可取回你的行驶证和驾照,车子到期后就可参加年验了。
五是,你要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事故中伤人的事,不同于车损事故的解决那么简单,作好半年的准备吧。别着急,急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