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是指交强险之被保险人对之负有
损害赔偿责任之人。《条例》第3条规定:“第三者的范围为被保险人、车上人员以外的受害人。”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从字面上来理解,第三者的范围就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车上人员之外的受害人。”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