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罚金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综合确定。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构成开设赌场罪既遂,与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以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并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4]。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