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
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年⼈再婚后,夫妻个⼈财产是指夫妻双⽅在婚前各⾃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的特有财产。⼤致包括以下⼏个⽅⾯:
(1)夫妻在婚前个⼈所有的财产。如⾐物、储蓄等。
(2)夫妻双⽅各⾃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特地声明赠与给⼀⽅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特有的财产。如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应归其本⼈所有;医⽣个⼈使⽤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