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驰名商标的侵权认定条件:
(1)存在擅自使用他人驰名商标,或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且容易混淆,故意为侵犯他人驰名
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
(2)行为人对前述行为存在故意心态;
(3)行为导致了实际损失;
(4)其他驰名侵权的认定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