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但更多的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赔偿。无过错方可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
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四)请求人无过错。
精神赔偿数额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