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签订主体的合同(主体又包括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等)、
第二,合同签订目的,也就是借款目的,一定要明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免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从事非法行为,从而影响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借款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账号,借款合同中要明确借款本金的数额、借款如何支付给借款人,是支付给借款人本人?还是借款人委托他人收款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另外,数额较大的借款应当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支付;
第四,利息约定,利息的约定应当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宜;
第五,借款归还期限、借款归还方式;
第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双方自由协商一致;
第七,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产生费用的承担;
第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担保内容、担保期限等;
第九,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管辖法院;
第十,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一,合同由当事人本人
签字按手印或加盖鲜章,并明确签订合同时间。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