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逐渐增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极其重要。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和协商均可。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业与侵权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不受理申请。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受理起诉。企业之间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
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刑法》、《民法典》、《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