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如何区别分公司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更新时间:2022.12.17

一、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一般只独立交纳流转税,所得税汇总总公司交纳)。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后交纳所得税。 二、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税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分公司是否界定为所得税纳税人还是要根据三个方面来界定: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以上就是独立核算的要求,只要符合三个条件,税务一律按照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对待,不符合三个条件的分公司,才可以统一核算。 三、总公司分公司间的资本转移不需纳税,分公司与母公司汇总纳税时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减母公司利润,达到减轻纳税义务的目的。当分支机构所得在税率高于总机构所在地税率的,通过汇总纳税可以降低总公司的整体税负。
展开更多

针对如何区别分公司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企业法人收到的有限合伙企业分红款,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免税的分红,仅限投资于国内的法人...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纳税人需...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具有法人的分公司,按照收入扣减费用支出的余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伙企业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