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需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在外地。如果双方常住户口仍在老家,只能在老家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