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前提下,应由监护人(以
法院判决书或者当事人双方的协议书为准)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去
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属于符合政策生育而离婚的,不需要出具该项);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
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离婚证(如果有)、法院判决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21〕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离婚
孩子上户口新政策,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