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够要求赔偿。
2.合同中未商定违约职责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受职责。违约职责条款可依约而定,也可依法适用。我国《民法典》第111条限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要求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据此,只要在合同履行经过中出现违约,即使在两方
签订的合同中无商定违约职责条款,都适用该法律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