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
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
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