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后,若想再对原配偶的过错行为追究责任,必须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3、“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
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
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