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继承遗产就也需要赡养老人。根据《民法典》(202
1.0
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任何有经济能力的子女,都是需要赡养已经年迈的父母的。赡养与抚养一样,本质上一种义务,而继承财产是一种权利,公民可以自由的放弃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却不能以
放弃继承遗产为由,拒绝抚养已经没有生活能力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