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联系开发商补办。购房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根据《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