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见
1.女方父母对于房产的赠与,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房屋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2.由于先前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使女方将房屋出售,然后再自建房屋,但是从始至终房屋所得财产都是女方个人所有,因此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