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法院,提起诉讼。
一、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外贸合同中选择了起诉的法院,那么就应当遵守协议约定的管辖地。
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需要根据与合同具有最密切关系的一国之法律选择法定管辖地。就我国而言,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1、
合同签订地。当事人签订合同书的,则最后签署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未订立合同书的,如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订约的,则依照有关
要约和承诺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2、
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
6、
被告所在地的外国法院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