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是
合同担保方式的一种,指的是负有
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货币交给另一方,以保证将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合同法上又称为“金钱质”,即将金钱作为质押物交给对方。但是定金和普通的质押不同的一点是,法律对其作了特别规定。普通质押的担保作用是单向的,即仅仅对于担保人有约束力。但定金担保这种方式法律规定是具有双向约束力的。即如果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买卖合同,买方交纳定金担保的一定要向出卖方买入商品,否则卖方可以没收定金。反之,出卖方则应就承诺将商品出卖给买方承担相应责任。
2.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大于定金,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按照其
实际损失赔偿,而不限于按照定金条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