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果对方有
投保交强险、商业险,那么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首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第二,如果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部分,则有商业险的
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在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交强险加三者险都不够赔偿,那么剩余的赔偿费用就有车主自行承担。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