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因此,劳动者被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赔偿金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劳动者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
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