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通过上面关于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发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