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工工伤该谁赔偿的回答为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都必须
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当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在
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λ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λ给予工伤待遇,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χ,
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λ除在
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