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目前实际办理基本都是,民政局开单子,让你去民政局所在地的档案局,调出你们当年的离婚档案,复印盖章后,回到民政局,民政局据此补办离婚证。希望你对于
离婚证丢了还能复婚吗的问题有所掌握,这样就可以再办理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