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男女,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男女,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1、依法追究被告人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因故意伤害原告人的身体,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元整。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晚上时许,被告人等人在与原告人等人因琐事引发纠纷,后因双方协商未果,从口头纠纷演变为相互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从一个角落冲出来手持尖刀在银行门前朝原告人的背部猛捅了几刀,将原告人捅成重伤。现被告人故意伤害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已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公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人深受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才挽回一命。经医院诊断为:
1、全身多处刺伤
2、右背部胸壁贯通伤
3、右侧外伤性血气胸
4、右第5肋骨骨折
5、右肩胛骨骨折
6、右肺上叶破裂。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