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
行政处罚权,但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另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处罚》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