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
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x,住xxxxxxxx。被申请人xxxxxxxx有限,住所地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董事长(总经理)。联系电话:0531-xxxxxxxxx。仲裁请求:
(一)申请人请求与被申请人
解除劳动关系;
(二)裁决被申请人给付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xxxx元(或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xxxx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按基本工资标准补发2013年2月、3月、9月工资、2014年2月工资共计xxxx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补发自2012年x月至2015年x月的节日加班费及双休日加班费xxxx元;
(五)裁决被申请补发自2012年x月至2015年x月的带薪年休假工资xxxx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2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xxxx一职,直至xx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
签订劳动合同。xxxx年x月x日,在申请人从未表示离职的情况下,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此致xx市xx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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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仲裁公司要求调解,仲裁调解后当时就下达了调解书说7月25日(6月22日调解)前支付我赔偿,但是时间已到却未支付,经与公司沟通说原来受理的律师离职耽搁了让我在等一段时间,但是我怕公司是有意在推托,因为我已经离开北京不能及时回去。请问
仲裁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大概需要多久能结束,因为我一时还去不了北京,想知道仲裁调解书要是强制执行有最晚的时间限制吗?调解是公司提出的,当时律师也签字的,怕公司再推托下去时间长了仲裁调解书就失去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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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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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这是作仲裁调解书的法律依据。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及时、公正地调解,并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自争议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