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考虑数额,不计其他条件的情况下,
盗窃达到“数额较大”的就判刑,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一千元,根据地区不同,数额上会有所差异。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
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