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情况:
一,向法院提出再审;
二,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如果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就能够作出新的判决来救济你的权利了。不过呢,要符合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就是说如果是中院作出的判决,则必须由省高级检察院来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人民法院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
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
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