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
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交通费:500-2000元
八、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60%=391184.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60%=140031.6元
九、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假肢费用:以假肢公司的建议,赔偿20年.
十一、
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60%
农村标准: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60%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18-实际年龄)÷2]×60%
农村标准:[8343.5×(18-实际年龄)÷2]×60%
十二、
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通事故五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d、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单瘫(肌力2级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d、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f、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j、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k、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b、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b、膀胱切除;
c、尿道闭锁;
d、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