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特殊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
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
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二、借款合同如何变更终止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